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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遭遇电梯“退休”怎么办?

时间:2007-7-17 8:32:33 来源:常州日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2000年以后的住宅电梯多数没有更新和大修基金,这些电梯“退休”以后怎么办?电梯是公共设施,按照法律法规,业主应该共同承担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只要业主有一定的民主自治意识,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

  “再坚持几天就能乘电梯了。”爬11楼之前王建军律师先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王建军律师所在的江苏常州友联律师事务所在天安商住楼11层办公。自从今年4月20日,已经单独“服役”一年多的第二台电梯也按市质监局要求停止运行后,他和这幢写字楼里人开始了“登高运动”,
最高的要爬到16楼。

  电梯改造曾经“夭折”

  这一尴尬局面最早可追溯到去年3月。

  据天安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黄爱武介绍,去年3月,运行了14年的一号电梯因故障停用,当时物业公司考虑到二号电梯运行时间也长了,决定对电梯改造更新。物业公司提供了三种方案,征求部分业主意见后,决定先改造一台,而且还请几家电梯公司报价,最终将改造费用控制在13万元左右。

  物业公司本打算收到三分之二的费用,其余先由公司垫付,就可以改造了。可在一个月内只有三分之一的业主缴费,还是以中间楼层的业主居多,楼层高的反而响应不多。据了解,迟迟没有缴费的业主一部分是认为还有一台能用就没把电梯改造当回事,还有的则认为物业公司制定的方案不够透明。

  物业公司认为,电梯更新本应由业主作主,既然支持率不高,改造方案也就没有实施。就这样,天安商住楼第一次电梯改造行动“夭折”,物业公司退还了已收的费用。

文章录入:小不点儿    责任编辑:小不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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