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悬挂在上海囤地开发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落下。在今年第六号出让土地挂牌文件中,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首次明确表示,有权取消囤地开发商继续拿地的资格。
悬挂在上海囤地开发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落下。在今年第六号出让土地挂牌文件中,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首次明确表示,有权取消囤地开发商继续拿地的资格。
六号公告所出让的三幅地块,也是首批进入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的土地。早报记者从挂牌文件中发现,新的土地出让规则明确,“对曾在本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的,且没有按相关处置意见进行整改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资格。”
不过,“出让人有权取消其(囤地开发商)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资格”的表述颇有意味,从字面上理解,是否取消囤地开发商的拿地资格,主动权在出让方手中,而非绝对禁止囤地开发商再次拿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