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常州房产网 >> 常州房产资讯 >> 房产资讯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我市廉租房申请门槛再次降低:月收入700元以下

时间:2008-3-13 13:58:36 来源:常州房产网 作者:月残影碎 点击数:
  • 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今年廉租住房的申请门槛再次降低,保障更加完善。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由去年的人均月收入550 元以下,调整到700元(含)以下;且符合条件的家庭不管租房与否,都可以建立租金补贴家庭账户;同时,继续加大实物配租力度,今年将确保新增廉租房保障家庭1000户,力争完成新增1500户。……

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今年廉租住房的申请门槛再次降低,保障更加完善。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由去年的人均月收入550 元以下,调整到700元(含)以下;且符合条件的家庭不管租房与否,都可以建立租金补贴家庭账户;同时,继续加大实物配租力度,今年将确保新增廉租房保障家庭1000户,力争完成新增1500户。

据了解,2008年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条件提高到700元(含)以下,但其它条件不变,一要具有常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二要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三要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以往符合条件可以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如不租房就领不到租金补贴。今年起,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可以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均建立租金补贴家庭账户,实行应保尽保,足额发放补贴。租金补贴家庭账户以申请人家庭为建账对象,以申请人为账户户名。租金补贴家庭账户中积累的资金,只能专项用于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消费。租金补贴标准不变。即面积标准为每人补足18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持有效低保证或特困证的家庭,每人每月10元,其他家庭每人每月8元。单人家庭按1.5倍的标准补贴。每户每月租金补贴最低享受216元。

同时,今年将继续加大实物配租力度。一是对连续享受三年及以上租金补贴,并继续持有有效低保、特困证的无房家庭全部调整为实物配租;二是出台政策,使连续享受三年及以上租金补贴,虽有房但面积不达标的家庭,调整为实物配租;三是放宽政策,使新申请家庭中病、残家庭,单亲幼子家庭等有特殊困难的无房家庭,享受实物配租政策,今年计划为400户廉租房家庭配房。

文章录入:月残影碎    责任编辑:月残影碎 

热点文章

more

赞助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