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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你有住房公积金吗?

时间:2008-3-13 11:27:17 来源:常州房产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近年来,随着用工形式的改变,劳务派遣已成为一种新的用工趋势,劳务派遣员工队伍发展很快。据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末,我市共有各类劳务派遣单位110家,派遣员工约有4万人。不少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里,劳务派遣员工已占到1/3左右。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不少企业不给劳务派遣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不仅损失了单位应缴的一半资金,而且还无法在购房时享受公积金的低息贷款……

小李近来很烦恼,工作快五年了,眼看跟女朋友感情成熟,想买房结婚。但订了房想贷款时却发现,自己公积金已经停交一年多了。小李大学毕业后,通过某人才派遣公司到市区一家银行做窗口工作,三年后为了更好地发展,又通过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找到了现在的这家民营企业,收入比原先要高一点,但没想到没为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自己粗略算了一下,自己要贷款20万,20年还,若用商业贷款,要比住房公积金多付利息近4万元!自己每月工资才1500元,得白做两年多哪,想来想去,真是亏大了!难道,派遣员工就无权享受住房公积金吗?

  近年来,随着用工形式的改变,劳务派遣已成为一种新的用工趋势,劳务派遣员工队伍发展很快。据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末,我市共有各类劳务派遣单位110家,派遣员工约有4万人。不少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里,劳务派遣员工已占到1/3左右。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不少企业不给劳务派遣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不仅损失了单位应缴的一半资金,而且还无法在购房时享受公积金的低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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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到底派遣员工有权利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有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权益。若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将受到处罚。派遣员工也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当然有权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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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该由谁来交?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和劳动者(以下简称丙方)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甲方和丙方来讲是一种劳动关系,乙方和甲方应该是经济合同,甲方输出企业所需要的劳动力。《劳动合同法》上把派遣方叫劳务派遣单位,把使用方称为叫用工单位。这三者关系通俗地讲,叫“用人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用人”。

  实行劳务派遣后,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甲方与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丙方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甲方应该为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但是在用工时,如果发生伤害职工权益的情况,甲、乙双方都负有责任,谁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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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不帮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违反规定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文章录入:殷燕飞    责任编辑:殷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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